【凱爺專欄】合夥公司好聚不好散 絕對不要踩的四大地雷!

凱爺專欄22(Image by upklyak on Freepik)

商業界常常有許多相談甚歡後便一拍合夥,閃電分手的決裂例子,本篇筆者將以自身血淚經驗向大家分享,在那些合夥過程中,絕對要慎之重之避開的四點大地雷。

地雷一:股權分配與權利義務

股權分配真的是合夥公司經營的死穴,一開始稱兄道弟、不分你我,好面子的一人一半,如此沒有誰大誰小的作法,都會讓公司的最終決策權落在模糊地帶,相對也導致只要兩位股東意見不合,公司營運就會陷入停擺的窘況,甚至導致一言不合就清算的危險局面。

此外,股東間也應該在合作前清楚議定彼此的權利義務,股東可以簡單分為出錢、出力;出力也可以再分為「技術型」、「資源型」與「經營型」,每種股東定位不同,相對也該承擔不同的權利義務與績效指標,同時也該有相應的獎酬模式。

這部分共苦容易,同甘難,在公司草創還不賺錢的時候,大家多半都不分你我,只求快速損平;但到了能夠獲利分享的時候,就會有很多不同的立場跟心魔會產生,某些股東可能會認為自己是最辛苦的,想要拿到比原本說好的更多回報,這時股東間就容易產生嫌隙跟不滿,進而造成經營危機。

地雷二:股東間溝通頻次與建立共識

除了法定的董事會、股東會外,公司股東間應定期溝通公司營運目標與相關進程,以確保在各階段發展時,所有股東都能夠有一定共識,以避免因為各自角色與立場本就不同,再加上久未溝通的狀況,造成分歧益發嚴重。

此外,對於公司發展目標的認知,各股東也多半各有想法,有些想走實業穩健經營,有些則追求理想實現,或是有朝一日能魚躍龍門,站上資本市場,這些多元目標都有可能造成在不同階段的股東隊伍有所異動,有人上車也就會有人下車,重點要讓公司經營持續穩健,不受影響。

地雷三:工作分包與財務黑洞

若合夥公司想外包相關工作給股東個人公司,請務必以正式報價單或合約書議定外包金額、合作內容與結案標準等,千萬不要因為是股東身分而不敢事前言明或是按章要求,因為只要雙方合作有灰色地帶,就容易產生弊端或是觸法之虞。

尤其不應將合夥公司的財務會計或是核心業務外包給股東公司,以避免後續帳務不清,甚至是造成中飽私囊,從中背信得利,或是公司現金遭到挪用的違法事情。

地雷四:同步規劃退場機制

有聚就有散,就像「婚前協議書」一樣,股東們在一股熱血衝動下成立公司,更該冷靜地去思考,如果有天需要分道揚鑣,為股東們的先行離席先規劃好離場機制,也是對所有投資者的貼心安排,畢竟誰都想最後的溫柔是手放開,而非撕破臉的對簿公堂。

事前規劃好退場機制並非觸霉頭,而是為了讓合作更穩健。(Image by Freepik)

事前規劃好退場機制並非觸霉頭,而是為了讓合作更穩健。(Image by Freepik)

合夥創業是一場既充滿希望又充滿挑戰的旅程。透過這些關鍵要點的慎重考量與切實執行,我們不僅能避免潛在的風險,還能夠確保企業的健康成長和持續成功。記住,合夥關係的核心在於信任、溝通與共識,這是任何成功企業不可或缺的基石。

當我們以專業、透明和預先籌畫的方式處理合夥事務時,我們不僅為自己和合夥人創造了一個穩固的平台,也為企業的未來鋪設了堅實的基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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