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6日外送平台Foodpanda無預警宣布,部分地區加收外送「平台費」,並且隔日生效,引發消費糾紛,行政院消保處在6/17對外發布新聞稿後,業者允諾依個案協商。事隔月餘,民眾的申訴案,是否獲得合理回應?《人物誌Persona-Media》持續為您追蹤。

一位已向消保處申訴的用戶,向《人物誌Persona-Media》表示,自己在提起消保申訴後一個多月才接到Foodpanda的相關人員來電,表示會針對每個月的使用狀況,另外發送折價券,而他收到的是5張3元的折價券。

平心而論,平台發的折價券總價值剛好抵銷平台費,但若使用次數超過五次,用戶恐怕照樣被加收錢。而讓用戶最在意的是,客服的態度,當時對方僅用一句「我們沒有辦法給你退費」作為回應,便告知消費者會向消保官回覆,甚至不讓這位投訴民眾詢問其他問題,就掛斷了電話。

這通短短花了不到2分鐘的通話,就是業者的個案協商?讓忠實用戶不禁感嘆「處理態度很消極,對他們很失望,以後不會再用了!」同時也表示:「不能所有問題用折價券打發,決定要收平台費後的訂閱費,請照比例原則退給我。」

其實從6月7日起,Foodpanda在北北基地區加收每單5元,桃園市及新竹縣市加收3元的平台費,真的是讓眾多依賴外送平台點餐的忠實消費者「滿臉錯愕」。

外送平台Foodpanda,針對六大地區加收外送「平台費」。(人物誌製表)

而當美食外送平台已經深入民眾的生活日常,再受到疫情催化影響,培養出許多高黏著度的月費與年費會員,也讓外界對於Foodpanda涵蓋月、年費會員的漲價公告,有了「養套殺」質疑,因此才會短短幾日,就有大量的消費申訴案,湧入各地消保單位。

半年多累計逾1700件消費申訴 消保處要求Foodpanda積極處理

隔了10天,從消保處6/17的新聞稿可以看出,截至6月15日止,平台費事件已經累積高達831件的申訴案,若把時間軸拉長,光是今年1月到6月15日就累積了1706件申訴案,逼近去年(2021)全年的1945件。

消保處因此召開會議,要求公司登記地所屬的北市府展開行政調查,並且請Foodpanda積極處理消費申訴案件。

而根據台北市消保處的統計,截至7/17,因為平台費累積的民眾第一次申訴共464件,第二次申訴共26件,其中高峰期集中在平台費開始收取日(6/7),單日就湧入了151件申訴案,同為外送熱門地點的新北市也不例外,6/7當日同樣收到最多申訴案,共有78件,若從公告日算起,短短六天內就有超過200件申訴案湧入,甚至7月開始,這六大地區漸漸出現部分個案進入二次申訴階段。

面對平台費爭議,外送平台Foodpanda表示將依個案協商。(人物誌攝)

堅持不讓步 Foodpanda:將依個案協商

《人物誌Persona-Media》聯絡到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黃國源,試圖還原6/10特別會議當天的情況,不僅有Foodpanda代表到場,與會的單位還含括經濟部、衛福部、交通部甚至是公平會代表。

消保官黃國源提到,面對平台費爭議,政府端主張希望業者停止加收平台費的措施,甚至溯及到6/7做出相對應的退款動作,但是對此Foodpanda表示,加收平台服務費是公司政策,不可能讓步,退而求其次,消保官希望業者不管是年費還是月費會員,如果民眾提出訴求,業者可以按比例退費,對此,Foodpanda沒有正面回應,僅表示可以依照個案協商,如果要解除契約會從優認定。

而根據消保官轉述,會議過程中,業者主張平台費用收取沒有違法,確實在Foodpanda使用條款中有提到「訂單會包括商品費用、服務費(即運送費用)、平台使用費(如適用)及任何適用的稅額(例如,商品和服務稅、增值稅等)。」

但因為Pandapro會員條款中,關於訂閱費用有提到「若有任何費用的調整,我們將以合理方式提前通知,例如App內的公告、Email或其他我們認為合適的溝通方式。任何費用的調整將於下次(月/半年度/年度)續訂時生效,不影響續訂前之使用」,也因為這樣的條款說明,所以讓Pandapro會員不願接受無差別的收取平台費,才導致爭議出現。

其中,律師李隆文就提到,Foodpanda和消費者間約定之契約有使用條款(一般契約)與Pandapro條款及細則(Pandapro契約),根據上述契約的不同,消費者適用的權利義務應有所區別。在本次訂閱制爭議開始發生時,Pandapro條款及細則內原來是約定「任何費用的調整將於下次(月/半年度/年度)續訂時生效」、「除以上情況,亦需遵守app之使用條款細則以及我們的隱私權政策。」因此,針對Pandapro會員被收平台費的問題,律師認為費用調整並未即時生效,須等下次續訂時才會發生效果。

另外,有關Pandapro條款及細則中規定:「我們將無法按比例退還至訂閱期間失效前之費用」,律師表示,平台一概不予退費的條款顯然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的互惠原則,其效力應為無效。所以如果平台對訂閱制會員們,在原訂閱期間內執意加收平台費,可以於會員依法終止契約時,要求平台退費。因此律師認為,如果訂閱制年、月費會員不滿被加收平台費,可以試著訴求法律管道為自己爭權,本次的爭議甚至可期待透過團體訴訟方式來改善不對等之消費關係。

民眾控訴,Pandapro會員條款中提及,任何費用的調整將於下次(月/半年度/年度)續訂時生效。(人物誌攝)

那到底Foodpanda如何平息民怨呢?根據消保官透露,業者表示已經發了兩次優惠券給全區與分區的Pandapro會員,其中針對被加收平台費的六個區域會員,Foodpanda根據民眾地區分別給予3元或5元的抵用券五張,但經過實際了解,這個抵用券僅在6月發放過一次。

不過,只要訂餐超過五次,或者是跨區訂餐,都還是可能要面臨加收平台費的情形,也難怪不少民眾表示,只想退費、不需要抵用券。

面對民眾申訴做了什麼努力?Foodpanda:協調狀況無法詳細說明

為了知道Foodpanda到底做了什麼個案協商,《人物誌Persona-Media》也針對相關議題羅列訪綱,其中包含「目前外送平台費申訴案,Foodpanda最終決定的處理方式為何?是否有擬定補償方案?以及歷經一個月的時間,與個案的協商狀況,甚至是沒有向消保提出申訴的Pandapro會員,是否維持平台費的收取,以及Foodpanda未來會不會參與調解會等」。

但如同先前的外送平台系列報導,很遺憾,回應我們的依舊是不到150字的官方回應,(回應全文如下):「由於配合全球政策,此次通知時間較晚,我們也清楚聽到了各方的反饋和意見。未來平台將會加強資訊揭露與溝通,盡力平衡提供消費者最經濟實惠的服務方案。目前客服都在積極聯繫中,但個案狀況不同,協調狀況因涉及個資無法詳細說明,如有個案狀況需釐清,歡迎提供給我們資訊,我們很樂於進一步說明。」

業者堅持要媒體透露申訴個案的資料,才願意對於個案協商內容做出回應,《人物誌Persona-Media》亦透過討論表示,若個案眾多,是否僅就部分協商處理方式舉例說明也遭拒,這也不禁讓人擔心,如果個案沒有向媒體申訴,是否能獲得個案協商的機會?甚至協商過程中的訴求能否被放大檢視?

畢竟從《人物誌Persona-Media》接獲的民眾投訴可以看出,Foodpanda所謂的個案協商,似乎是僅以電話通知會用優惠券補償個案。

會員大嘆失望!退費未果消保官要再次出手?

消保官表示,民眾與Foodpanda消費爭議如果進入二次申訴後主張解約退費無果,會再次出手。(人物誌攝)

對於業者承諾「依照個案協商,如果要解除契約會從優認定」,是否跳票?消保官解釋,不能用行政手段控制業者漲價,但是面對大量的申訴案,以優惠券的方式降低申訴狀況確實很常見,如果民眾對於一次申訴的優惠券方案不認同,可以尋求二次申訴管道,來進一步要求解約、按比例退費等。

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黃國源也承諾,如果進入二次申訴後主張解約退費無果,會再次出手,要求業者到場說明,並訴求「解約從寬」,台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則表示,會根據申訴量的增加,以及業者處理情形綜合考量,必要時再次要求業者說明。

不過,這是否也意謂,民眾想要討回會員費,或是順利解約的時程,要拉得更長了?是否沒吵沒糖吃?但就怕吵了也沒糖吃。

解除契約會從優認定,成為了問號,畢竟就像消保官說的,不能用行政手段控制業者漲價,也沒把握能讓Foodpanda真的退費給民眾,除了積極加入二次申訴之外,法律途徑可能才是民眾最後的依靠。

外送平台固然帶來生活便利,但是少數業者寡占市場,消費者是否面臨一步步的權益限縮,誰也無從保證,但就如同專家所說,最終讓市場機制做汰留,長期忽視消費者心聲的業者,恐走上失去民眾信任、客戶大舉出走一途,傷及自身。

如果你也曾經有過美食外送爭議,歡迎透過以下表單,與《人物誌Persona Media》分享你所遇到的問題!

https://forms.gle/bXPPf1PMTAGWaVMn6

看更多【外送服務大調查系列報導】

👉申訴冷處理?兩大外送平台近2千件「糾紛調解」 出席率竟是零!

👉Google上塞爆數百則負評 Foodpanda檯面下的消費爭議

👉鎖帳號、多收費不退款 外送平台靠罐頭客服「敷衍」民眾?

👉外送員辛酸甘苦談!僱傭與承攬喬不攏 誰來保護他們的權益?